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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脱贫攻坚工作介绍

稿件来源:固原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20-12-30

原州区原为西海固地区的固原县,2002年撤地设市时更名为原州区,地处宁夏南部、六盘山东麓,是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定贫困县。区域面积2739平方公里,辖7镇4乡3个街道办事处150个行政村41个居委会,总人口15.5万户46.4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94万人,占57.9%,回族人口22.7万人,占48.9%。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扶贫办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原州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狠抓责任、政策、工作“三个落实”,凝心聚力,合力攻坚,有力推动了原州大地发生历史性巨变,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彻底改变了“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历史,全区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聚焦目标标准,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历年减贫情况。2014年,原州区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村11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701户104667人,贫困发生率为33.2%。经过六年的动态调整,全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924户98818人,累计完成11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户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33.2%下降到0%(2014年出列14个村减贫3514户12824人,贫困发生率26.4%;2015年出列28个村4243户减贫17490人,贫困发生率21.6%;2016年出列28个村5912户减贫22511人,贫困发生率18.6%;2017年出列28个村减贫6194户26074人,贫困发生率10.2%;2018年出列6个村3569户减贫14769人,贫困发生率4.9%;2019年出列6个村4615户减贫13241人,贫困发生率0.68%;2020年减贫818户2111人,贫困发生率0%)。2020年3月,自治区政府宣布原州区退出贫困县序列,顺利完成了脱贫摘帽任务,实现了乡清零、村出列、户达标,区域性贫困基本得到解决。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及稳定实现“两不愁”情况。2014—2019年,我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693元、7296元、8070元、8961元、9946元、11164元,增幅分别为12.6%、9.0%、10.6%、11%、11%和12.2%,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0.1、2.4、2.4、2.8和2.6个百分点),2020年预计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169元,同比增长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达到9729元。目前全区所有农户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极度贫困户享有低保等政策兜底保障。

(三)稳定实现“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情况。义务教育保障方面,扎实开展“控辍保学等教育扶贫问题清零行动”,实行“三包三保”和双线“控辍”责任制,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辍学目标。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32426人,无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情况(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学校上学的104名病残儿童安排上门送教)。落实“三免一补”等普惠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严格落实各阶段教育扶贫政策,实现生活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全面改薄”项目等,改造城乡校(园)舍120所,新建、扩建原州十八小、原州八幼、黄铎堡中心幼儿园、三营镇第一幼儿园等小学、幼儿园15所。2017年率先在宁南山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完成原州区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实施中医康复楼及放疗中心建设工程,原州区人民医院2016年被评为二级甲等医院,目前有序开展三级乙等医院争创工作。年门诊量、病床数位于宁南山区前列,全区11家乡镇卫生院均完成标准化建设,行政村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实现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实现贫困户全覆盖。贫困群众看病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一站式即时结算”“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的医疗保障政策,贫困患者年度内住院医疗合规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1.78%,县域内就诊率达94.46%。实施“三个一批”的分类救治,大病集中救治、重病兜底、慢病签约服务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应签尽签”,切实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坚持应改尽改原则,立足全区所有村,对群众住房逐户进行摸底,按照自治区《关于调整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分类和提高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建设标准及补贴政策,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4.69亿元,实施危房改造18133户(2016年改造6361户,2017年改造3009户,2018年改造3915户,2019年改造4523户,2020年改造325户),全区常住农户住房安全全部得到保障。饮水安全保障方面,严格对照饮用水达标要求,对全区所有农户的饮水进行大排查,对条件允许的全部安排自来水入户,对达不到要求的全面进行提升改造,开展所有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并出具安全饮水检测报告。目前全区农村常住户66711户安全饮水得到保障,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4.8亿元,实施自来水入户(改造)39322户(2016年3058户,2017年15452户,2018年3338户,2019年12609户,2020年4865户),农村常住户自来水入户率 99.8%,农户饮水经检测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取水距离全部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供水保证率符合国家要求。

(四)基本公共服务达标情况。开展道路建设及通客车问题清零行动,2016年以来投入资金22.6736亿元,修建村组道路、联户巷道1917.25公里(2016年205公里、2017年382公里,2018年394公里,2019年624公里,2020年312.25公里),乡道23.2公里(2019年23.2公里),省道58公里(2020年58公里),所有行政村实现通硬化目标,所有行政村实现通客车目标。2017年原州区被评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2018年被国务院扶贫办、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命名为首批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2020年被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评审确定为全国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试点示范县区之一。所有行政村通动力电,自然村龙头企业、农民大户等用动力电的需求完全满足。各行政村党员活动室、村级文化活动场所、综合商业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

(五)农村主导产业及村集体经济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发展主导产业,东部山区乡干旱地带重点发展养殖业,西北部川区乡镇沿清水河地段发展冷凉蔬菜,南部乡镇半阴湿地带发展马铃薯种植,始终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破解农民增收“天花板”的重要手段,先后制定下发《原州区发展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原州区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健全完善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实行村集体经济经营状况季报制度,目前所有行政村都有村集体经济收入,累计达到4050.35万元,年收入5-10万元的有29个村,收入10万元以上的有119个村。

二、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抓好责任落实

一是压紧靠实脱贫责任。强化政治责任。我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坚持每月至少一次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多次、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先后13次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中央和区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积极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书记、区长担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双组长”制。区委书记、区长每月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时间均超过5个工作日,均已遍访所有贫困村,所有乡镇党委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遍访贫困户实现全覆盖。狠抓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脱贫退出户和脱贫出列村在产业、就业、小额信贷、教育、医疗、综合保障及基础设施等扶贫政策落实方面给予扶持,各级领导干部和包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接续奋战脱贫攻坚一线,认真组织实施到村到户项目,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包抓帮扶责任。我区制定下发了《原州区脱贫攻坚包乡镇包村领导及帮扶干部工作职责》《原州区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及资料清单》等文件,实行“155”三级包抓责任机制,每个区委常委包抓1个乡镇、每个县级领导包抓5个行政村,每个干部帮扶5户贫困户,向所有贫困村派驻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为所有非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全区5583名干部职工每人帮扶联系4-5户贫困户,形成了包抓帮扶责任链条。

二是强化督查督导。制定出台《原州区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成立脱贫攻坚督查办公室,对重点责任部门和11个乡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坚持把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作为抓好脱贫攻坚的“指南针”和“测量仪”,在11个乡镇和部门开通脱贫攻坚热线电话,畅通信息渠道,安排专人值守,及时解决群众反映诉求问题,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同时,对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综合督、重点工作专项督、工作台账跟踪督、上下联动立体督的工作格局,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与扶贫办共享扶贫数据,减少乡镇各类报表填写数量,整合扶贫领域督查,取消与区、市相同重复督查考核,让乡镇把更多精力放在抓贫困群众脱贫上。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精准施策,全力抓好政策落实

一是积极培育脱贫产业。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4.6亿元(2016年0.4亿元,2017年0.7亿元,2018年1.1亿元,2019年1.3亿元,2020年1.1亿元),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群众意愿,按照“普惠+特惠”的原则,以扶持发展适宜产业为根本,制定《原州区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实施意见》《原州区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实施意见》等产业扶持政策。重点围绕草畜、马铃薯、冷凉蔬菜、特色种植业等优势产业,实施7大类23项产业到户项目,把贫困户牢牢附着在产业链上,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户均有1—2个脱贫产业。全区发展肉牛养殖户3.8万户,其中建档立卡户1.2万户,占总建档立卡户48%,肉牛存栏量25万头,其中建档立卡户4.58万头。全区发展冷凉蔬菜22万亩,1.7万户农户种植蔬菜10.6万亩,涉及建档立卡户5300户,种植蔬菜2.54万亩,占24%。培育产业示范村11个、龙头企业1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81家,发展致富带头人795人,带动2万余户贫困户增收。

二是大力实施金融扶贫。坚持金融扶贫助推产业发展,制定《原州区金融扶贫实施方案》《原州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等文件,投入风险补偿基金8678万元,形成“政银户联动、风险共担、多方参与、合作共赢”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对经过评级授信、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的扶贫小额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累计获贷7.11万户次30.74亿元,户均获贷4.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和优势特色产业险实现全覆盖。金融扶贫“蔡川模式”,2016年被自治区金融办授予“金融环境创建奖”,经验做法在全自治区推广,在中央农办《农村要情》刊发,受到汪洋主席批示肯定。2020年原州区蔡川金融扶贫案例作为联合国中国扶贫经典案例,在联合国网站展示,并成为联合国对发展中国家扶贫开发的课程。

三是全力实施就业扶贫。积极实施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和跨地区就业,我区组织务工人员到福建等东部地区务工就业外,加大技能培训力度,采取订单式培训、以企代培、边培训边上岗的形式,累计完成能力培训20181人(2016年7129人,2017年5125人,2018年4402人,2019年1748人,2020年1777人),发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1833名(2017年600名,2018年370名,2019年380名,2020年483名),为贫困劳动力驾驶员发放技能补贴5355人1669.30万元(2016年152人37.8万元,2017年1100人278万元,2018年1110人365.80万元,2019年2228人731.60万元,2020年765人256.10万元)。全区培育扶贫龙头企业22家(2017年9家,2019年8家,2020年5家),就业人数1173人,其中贫困劳动力822人。建成扶贫车间29个(2018年7个,2019年9个,2020年13个),带动1176人就近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465人,从业人员月工资收入2000元以上。认真落实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优先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全区公益性岗位安排贫困劳动力2080人(2017年328人,2018年340人,2019年460人,2020年952人)。

四是认真抓好光伏扶贫。我区制定印发了《原州区“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依托优势光照资源,大力发展光伏扶贫产业,投入1.1亿元,建成总装机容量19.79MW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41个,2019年6月全部并网,委托第三方企业负责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对头营镇大北山村、河川乡明川村、寨科乡东淌村和炭山乡南坪村4个集中点的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向贫困村进行分配。2019年以来累计实现光伏发电收益2065.72万元,扣除运营成本等费用,已拨付11个乡镇110个贫困村1843.19万元(其中2019年158.22万元,2020年1684.97万元)。我区把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

五是着力推进生态扶贫。严格按照选聘标准,2016年以来累计选聘生态护林员1645名(2016年800名,2017年220名,2018年80名,2019年545名),落实生态管护面积115.6万亩,工资每人每年10000元,均通过“一卡通”按季度发放。全区退耕还林52.33万亩(2000年—2004年退耕还林28.39万亩,每亩补贴40元,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各20元;2005年—2006年退耕还林23.94万亩,每亩补贴90元),补贴资金3292.93万元,涉及农户52356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945户,占比30.45%。坚持把“四个一”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战略、振兴乡村战略、创新驱动战略有效结合,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四个一”产业近期和远期发展目标,同时深化与区内外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建成黄铎堡镇自根砧矮化密植新品种苹果基地,在彭堡镇申庄村和蒋口村、张易镇陈沟村、头营镇石羊和福马村、三营甘沟实施庭院经济林示范园,带动“百村万户”绿化行动深入开展,推进了乡村绿色发展和林业产业扩量、提质、增效,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开城镇和泉村、头营镇杨郎村、张易镇大店村和彭堡镇姚磨村2019年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为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

六是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原则,采取县外搬迁与县内安置结合的方式,“十三五”易地搬迁移民3084户12926人(就近安置1570户5638人,城区安置劳务移民1514户7288人),切实解决了“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难题。加强发展移民后续产业,制定印发了《原州区政策性移民发展方案》《原州区城区劳务移民产业发展方案》《原州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就近安置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健全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重点解决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基本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社会融入等问题,帮助他们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帮助移民发展后续产业,兑付补助资金2777.68万元,生态移民家庭都有1-2项种养增收产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1251人,劳务移民家庭至少1人转移就业。积极落实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向移民就业困难家庭倾斜,落实公益性岗位477个,解决移民就业困难家庭就业。加强移民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工作,做好劳务移民教育、医保、养老、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衔接,加强城区移民思想观念、生活习惯、邻里相处和社居民约等方面的教育引导,不断增强移民群众社会融入意识和能力,确保了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七是强化综合保障扶贫。我区制定出台了《原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紧盯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员、孤儿等弱势困难群体,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制度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按程序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全区有农村低保户21886户4183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比61.97%。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制度,累计发放两项补贴9158.89万元(2016年1851万元,2017年1647.38万元,2018年1823.95万元,2019年1839.04万元,2020年1997.52万元),保障残疾人88.15万人次(2016年10.28万人次,2017年15.57万人次,2018年19.45万人次,2019年20.62万人次,2020年22.23万),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享受到国家惠残政策,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数20.1万人,比2016年增长3.9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参保率达到96.5%。

四、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扎实开展“四查四补”。坚持区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坚持“定量化”开展“四查四补”,把排查内容细化为4大类12大项55小项,逐条逐项逐个“过筛子”,充分发挥调动各方力量,认真对照梳理排摸出的各类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一一对照解决,争取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把工作漏洞补到位,把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补起来,把扶贫产业等弱项补扎实。“四查四补”共排查出各类问题3261个(其中查损补失959个,查漏补缺1283个,查短补齐236个,查弱补强783个),已全部整改落实,确保了脱贫质量。

二是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区认真摸底排查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信息,了解群众的务工意向,积极主动对接区内外企业岗位用工信息,按照“出门即上车、下车即入厂”的原则,通过包机和租车等“点对点、一站式”输送方式,集中多批次向区内外转移就业。目前全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2万人,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2.94万人。认真开展消费扶贫产品认定及供应商资质审核,全区有70家企业570个产品经过审核进入全国消费扶贫产品名录,有46家供应商223个产品进入中国消费扶贫网“扶贫832”平台销售。积极对接兰铁集团公司,推荐26家企业60种产品进入铁路局系统销售;好水川、伊脉等7家企业产品进站上车销售,推动扶贫产品进市场、进商场。截止目前,全区完成消费扶贫4.08亿元。积极应对疫情给贫困群众收入带来的影响,实现了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确保疫情期贫困群众收益不受影响。我区在11个乡镇100个贫困村设置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1357个,每月工资基本在800元左右。

三是建立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我区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一册两单三级联动”机制,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紧盯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对全区678户2740人脱贫监测户、936户3356人边缘户进行监测预警、动态帮扶。坚持每月由驻村工作队、乡村干部通过入户摸排或村民直接反应的方式提出拟监测对象,乡镇就各村的拟监测对象进行入户核实,分析研判,提出明确帮扶措施,建立监测台账,形成监测对象花名册。将边缘户纳入产业扶持范围,对乡镇提交的监测对象花名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过“交办单”将任务分解各部门,各部门根据交办完成时间,限期进行落实,已“完结单”向领导小组汇报完成情况。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包村干部、村干部负责日常监测;乡镇分析研判、分类预警;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名单措施、交办任务、明确责任、限期销号。目前全区脱贫监测户中共有646户2616人消除风险点,边缘户中共有867户3107人消除风险点。

四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把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只增不减、足额到位。2016年以来累计整合各类涉农资金34.7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93亿元(2016年1.2亿元,2017年1.93亿元,2018年2.29亿元,2019年3.68亿元,2020年3.83亿元),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3.23亿元(2016年0.70亿元,2017年0.37亿元,2018年0.45亿元,2019年0.75亿元,2020年0.96亿元),整合脱贫攻坚地方债2.19亿元(2017年0.46亿元,2018年0.5亿元,2019年0.85亿元,2020年0.38亿元),整合其他涉农资金16.42亿元(2017年4.41亿元,2018年4.71亿元,2019年3.74亿元,2020年3.56亿元),做到因需而整、应整尽整。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充分利用我区“331”监管平台,对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公开区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进行公告公示。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坚持扶贫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安全。

五是深化对口帮扶。闽宁对口协作不断深化。2016年以来闽宁对口扶贫协作累计投入资金1.46亿元(2016年660万元,2017年700万元,2018年2821万元,2019年4400万元,2020年6000万元),先后实施了贫困村基础设施、住房保障、特色产业等项目,建成闽宁示范村河川乡明川村、寨科乡湾掌村等12个,扶贫车间27个,引进闽籍企业投资建成融侨丰霖(宁夏)肉牛生态养殖园区。设立企业家捐资助学基金,资助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各类大学新生452名,在原州区第五中学开设“船政班”,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支持21家龙头企业和32家合作社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另外在社会帮扶、劳务协作、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特色科室及人才支援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自福州马尾区和原州区对口协作以来,两区多次召开互学互助对口扶贫协作交流座谈会,先后签订《马尾区•原州区深化互学互助对口扶贫协作框架协议》《马尾区•原州区生态扶贫结对帮扶协议》《马尾区•原州区村企、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协议》等。目前原州区所有乡镇、6个部门、10个村分别与马尾区所有镇(街)、6个部门、10个村签订了结对帮扶框架协议,建立了结对共建关系,实现了乡镇结对全覆盖。马尾区飞毛腿集团在原州区成立飞毛腿高级技工学校原州分校,开展职业教育,招收原州籍学生449名,打造的“扶智扶志飞毛腿模式”被国务院扶贫办列为扶贫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在进一步拓展福州市六盘山特产总馆销售渠道基础上,相继建成福州常乐区、福清市等特色馆12家,销售原州特色农副产品。2020年在福州市举办原州区农特产品展销会,签约协议采购金额1482万元。中央定点帮扶不断强化。2016年以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定点帮扶累计拨付定点帮扶资金6270万元(2016年420万元,2017年450万元,2018年1060万元,2019年2140万元,2020年2200万元),帮助我区建成学校14所、移民新村12个,修建桥梁15座、道路30多公里,机修旱作农田3.13万亩,建成养牛园区、蔬菜园区和养鸡示范车间各1个,完成经果林套种优质瓜菜2.43万亩。同时加强帮扶人员力量,先后选派13名干部挂职、驻村帮扶。大力支持原州区农特产品“进站上车”,遴选出了碧蜂源等15家质量过硬、风味独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类,在铁路站车上销售,帮助我区特色农产品打开销路,逐步形成“铁路+企业+贫困户”的新型扶贫模式。区市县单位帮扶合力不断凝聚。全区有106个单位(自治区19个、固原市19个、原州区68个)帮扶我区110个行政村,派驻帮扶干部329人,其中第一书记150名,工作队员179名,实现了所有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2016年以来,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三级定点帮扶部门(单位)累计投入帮扶资金4.8亿元(2016年15192.59万元,2017年15796.09万元,2018年4727.02万元,2019年5290.37万元,2020年7018.98万元),助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六是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开展区、乡(镇)、村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扶贫励志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农村实用技术推广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贫困劳动力素质提升、创业和就业培训。建立文明实践积分管理制度,对积极参与的群众进行量化评分,凭积分到爱心超市兑换日用品,以农户“小积分”兑出乡风“大文明”。同时,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持续推动移风易俗,抵制高额彩礼、反对大操大办,切实减轻群众婚丧嫁娶负担。加大脱贫光荣户、移风易俗示范户评选表彰力度,2016年以来表彰脱贫光荣户668户(2018年153户,2019年15户,2020年500户),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激发群众脱贫斗志,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增强和坚定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建设家园、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七是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牢固树立“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脱贫”理念,加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育、储备村级后备干部446名,确保每个行政村有2-3名年轻储备干部。加大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力度,先后制定并完善《原州区第一书记职责及保障管理办法》“五档管理”等制度办法,严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日常管理考核,定期考勤通报,并及时向派出单位反馈。坚决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保障机制,解决后顾之忧,确保真正“蹲得住、干得好”。认真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扩面”“提质”“增效”文章,深入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两个带头人”工程,鼓励“五类人员”创办领办农业经营实体,全区“两个带头人”总数达到1171名。彭堡镇姚磨村“两个带头人”带领群众发展冷凉蔬菜产业、头营镇石羊村“两个带头人”带领群众发展肉牛养殖的经验做法,在2018年接受了全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现场会。

五、下一步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行防止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将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作为监测对象,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明确监测程序和工作机制,动态摸排识别,有针对性地采取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综合保障等帮扶措施。

二是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场会部署要求,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移民后续产业,持续抓好产业、就业、社会融入三件事,确保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是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和监督。对2016年以来全部或部分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债资金、闽宁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加强和规范扶贫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扶贫资产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等,防范扶贫资产闲置、流失,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确保扶贫资产发挥长期效益,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进一步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成效的根本之策,大力发展马铃薯、冷凉蔬菜、草蓄、特色种养植等优势产业,发挥好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的作用,做大做强乡村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扶贫产业向特色产业、向优势产业、向致富产业转变。

五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持续做好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聚焦高龄、孤儿、残疾人及特困供养等特殊群体,进一步强化措施,用好救助资金,巩固脱贫成果。

六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闽宁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持续深化党政联席、企业帮扶、社会参与,加强在产业合作、招商引资、劳务协作、消费扶贫等方面的深入交流,充分激发和调动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协作,推动交往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七是进一步做好扶志扶智工作,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干部群众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发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让贫困群众积极投入到脱贫攻坚之中,参与扶贫项目的管理、监督和实施,确保其知情权、监督权,真正成为脱贫的主体。充分调动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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